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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指导力度
日期:2023-05-17 浏览

一是强化救助保障政策落实。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1.3万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全区共有1.8万人通过创业就业增收享受低保渐退政策。

二是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扩大救助覆盖范围,优化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工作时限,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零就业等生活困难家庭或个人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积极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务工就业,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不超过6个月低保渐退期,增强其就业稳定性。

四是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盟市和各旗县区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及时公布社会救助指南和电话,畅通救助热线。去年年中开始高度关注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人口,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先行救助”、“一事一 议”、“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措施,全区救助41589人次,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其他救助措施,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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